摘要
长春市在1986年至1988年三年时间里,共节约、代用木材182370m^3,超省下达计划16.06%,相当于国家三年分配给长春市木材指标总数的69.37%。为节约木材资源,保证国家生产建设做出了努力。三年来,长春市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计经委木材节约办公室的直接领导和支持下,在木材节约代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一)木材节约项目多,成果突出 1986年以来,全市发展了菱镁砼制品厂7家,钢窗厂6家,塑料代木生产厂2家,钢家俱厂,木箱回收厂,无木火柴厂各一家,租赁经营单位7个,这些厂家为木材节约代用工作莫定了基础。从全市来说,主要在以下六个方面开展了木材节约代用工作。
出处
《中国物流与采购》
1989年第6期31-32,共2页
China Logistics & Purchas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