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乡镇企业利润分配的程序及其帐务处理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乡镇企业利润的分配,应根据财农两部颁发的乡镇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和保障投资者权益的原则下进行。要确保国家的税收,增加企业的积累,适当补助社会性支出,兑现投资分利和增加职工的收入。其分配标准和提留比例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帐务处理程序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一、税前利润分配。主要是根据税法和财务制度规定,允许在计征所得税前对利润总额的分配和扣除有关的项目。如:税前外来投资分利、提取企业基金、提留"三废"产品净利润、技术转让费。
作者 顾玉贵
出处 《财务与会计》 CSSCI 1989年第1期50-50,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