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9年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又开始了。从1985年到1988年,连续四次的大检查,共查出违纪金额440.2亿元,其中上交财政280.5亿元。这一方面说明经济领域的违法乱纪的问题相当严重,另一方面说明大家在同各种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中,做了大量工作,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评价大检查工作成效的大小,不仅要看查出了多少钱,还要看它的政治意义。由于这几年搞了大检查,不仅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而且对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法制观念,反对奢侈浪费,纠正不正之风,抑制物价上涨过猛等方面也起了积极的作用。因此,大检查是非搞不可的。特别是在治理整顿期间,大检查这个武器还要继续使用。为了贯彻执行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搞好治理整顿工作,把大检查工作坚持搞下去,是非常必要的。
出处
《财务与会计》
CSSCI
1989年第10期22-23,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