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郑际音同志在《财务与会计》1989年第4期上发表的《关于旅游业服装费的核算》一文中,有几个概念不清,为了避免在旅游行业引起误解,特作补充说明:旅游行业涉及面广,不仅包括旅游饭店,也包括旅行社、旅游汽车公司等旅游企业,旅游饭店同旅行社、旅游汽车公司等的服装费标准也不相同。因此郑文将旅游饭店的服装费标准替代旅游行业的服装费标准是不合适的。另外,文中提到的旅游饭店的服装费标准也不准确。根据国家旅游局和财政部规定,旅游饭店服装费标准是:各大口岸城市全部接待外宾,
出处
《财务与会计》
CSSCI
1989年第8期55-55,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