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集团购买力支出,采用"辅助帐"形式记录核算,存在如下不足:一、"辅助帐"一般由单位的财会部门专人负责登记,但由于"辅助帐"记录与会计核算体系分离,因此重视程度不够,常常发生漏记、少记现象,甚至有意不记。二、"辅助帐"所据以登记的是会计凭证中的原始单据,而这些原始单据所反映的经济内容,财会部门在会计核算中也要进行登记。形成重复登记,徒增工作量。三、属于社会集团购买力的费用支出在会计核算中由于用途不同,分散在各有关会计帐户中,不便于查帐、对帐,使控制工作的准确性和全面性受到很大影响。
出处
《财务与会计》
CSSCI
1989年第3期22-23,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