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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适用范围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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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在失修23年之后,又以崭新的面貌出现在人们面前,这是一件十分可喜的事情。旧的《行政事业预算单位会计制度》实际只是全额单位的会计制度,对差额单位、自收自支单位的核算均未涉及。近几年,一些业务主管部门为了适应所属差额单位和自收自支单位的核算需要,按"条条"制订了一些会计制度,也是必要的。新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的出台,不但解决了全额单位、差额单位和自收自支单位的会计核算问题。
作者 蒋宝康 徐建
出处 《财务与会计》 CSSCI 1989年第3期46-47,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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