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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伙食费开进住宿费报销的歪风该治一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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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前年冬季,我和三位同志一起出差深圳,住在一家招待所里。该所规定,每张床位每晚收费15元,如在所里搭伙,每人每天交费1.50元,归个人负担。可到临行结账时,开票的经理说:"给你们把伙食费开在住宿费里,按每人每晚17元拿回去一起报销吧!"我说:"不,伙食费我们自己付,国家已经发了住勤费每人一天5元哩!"经理说:"
出处 《财务与会计》 CSSCI 1989年第2期62-62,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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