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机关档案室尚未转送同级档案馆的文书、技术、财务等各类档案材料(即未达到规定送馆年限的档案材料),多的成百上千卷,少的也有成千上万件,都是近五年制成的有效案卷,有用性相不高,如能认真收、整理和开放、利用,对本地区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是十人有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87年9月5日由全国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自1988年1月1日起施行)就档案的开放和利用作了明文规定。如: “第十九条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
出处
《秘书之友》
1989年第10期31-32,共2页
Secretary’s Compan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