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父权婚”的形式 1970年初,贵州松桃苗族自治县属平茶乡的一个苗族村寨,曾经有过这样的一桩婚姻:村上有一户姓龙的人家,两老有三个姑娘,老大、老三都遵父命,早已出嫁,只剩下老二。本来老者要她嫁给同寨一户姓欧的去做儿媳妇,老二不肯,硬要“自由恋爱”,父女二人常常为这“扯筋”。一天晚上,老二竟“私奔”了。老者几次着人去寻找,老二不会面,男家也不承认。老者无法,只有动用苗家传统“领”的办法来对付了。“领”是苗语译音,有“咒”的意思。不管是“人”是“物”,被“领”过后,都没有人再要,会“犯忌”的。特别是父母“领”过的子女,一定是大大的“忤逆不孝”,是“
出处
《贵州文史丛刊》
1989年第1期155-156,共2页
GUIZHOU CULTURAL AND HISTORICAL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