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是时代的文学而不是文学的时代——关于文学史编写的讨论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刘毓庆同志提出文学史著作应当分六期来编写。第一期:文学的古朴时期(即太古至秦)。第二期:文学的朦胧时期(两汉)。第三期:文学的觉醒时期(魏晋至初唐)。第四期:文学的纯熟时期(唐宋)。第五期:文学的维新时期(元明)。第六期:旧文学的收场时期(清代)。(该文见《中州学刊》一九八七年五期)。 他认为,就目前的文学史著作而言,象谭丕模的《中国文学史纲》,这种按社会意识形态分的;象游国恩等主编的《中国文学史》,这种按朝代分的和按历史时期分的如郑振铎的《插图本中国文学史》,“无论哪一种,都是不科学的。”他指出“‘文学史’,就是文学的历史,而不是指某一阶段的文学。
作者 方法林
出处 《成都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9年第3期55-57,共3页 Journal of Chengdu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