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允许私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与实现党的最终目标有无矛盾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纠正了"左"的错误,确定了保护和鼓励私营经济存在和适当发展的政策。那么,允许私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是否与实现党的最终奋斗目标相矛盾呢?我认为,回答这个问题,既不能简单地肯定,也不能简单地否定。我们必须把它放在我国当前的具体历史条件下作具体分析。首先,我们必须看到,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私营经济与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私营经济有着明显的区别。尽管私营经济在性质上是一种雇工经济,但是。
作者 李军
出处 《党建》 1989年第4期37-37,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