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少数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者,唯利是图,置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而不顾,致使食品市场上掺假伪造事件时有发生。为此,吉林省食监所于1987年8月举办了“食品掺伪监测方法学习班”,并根据卫生部食监所有关精神,布置了食品掺伪的监测任务。现将我省部分市、县(区)的监测情况报告如下。1 样品来源与检验方法样品来源:白城、延边、吉林、长春、通化、四平、辽源、浑江等8个地区的27个市、县(区),检验数据由上述27个市、县(区)
出处
《中国公共卫生》
CAS
CSCD
1989年第3期11-12,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Public Heal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