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民族地区并存着两种社会机制。一种是原生社会机制,另一种是外移植社会 机制。它们在民族地区的社会运行中,各自起着不同的作用并相互作用。正是这种不同 作用和相互作用,使得民族地区的社会运行机制及其三个子机制——政治机制、经济机 制、文化或意识形态机制,显现出状态的复杂性、多样性和发展的多向性。 原生社会机制是指我国少数民族在跨越社会发展阶段进入社会主义以前所处的那个 社会赖以运行的机制。它是少数民族自身历史发展的产物,因自身的自然状态、文化形 态、社会形态的特点而差异显著。较之汉族地区的社会运行机制,它是发展阶段落后,
出处
《西藏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1989年第3期29-33,共5页
Journal of Tibet Nationalities Institute(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