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随着国营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厂长(经理)承包经营责任制、租赁制已经推行,企业兼并正在发展,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企业群体、企业集团也不断涌现。为维护国家资财的完整,促进企业经营机制的正常运行、并获得巩固和发展,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个人和经营者的经济关系,需要对企业经营状况的合法性、财务管理的有效性、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利益分配的合理性进行公证。为此,制定本试行办法。
出处
《中国注册会计师》
1989年第3期6-7,共2页
The Chines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