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兼并是我国工商企业经营管理体制深化改革的产物,是市场竞争机制作用的必然结果。它是指长期亏损的劣势企业将其资产占有权和经营权,迅速向优势企业和精明企业家手中转移的一种现象。自1984年武汉、大连、保定等地出现企业兼并现象以来,根不完全统计,全国各省(区)已有1500多家劣势企业被优势企业兼并。目前,武汉、成都等地更上一层楼,积极开办了为企业兼并提供综合服务的“企业产权交易场”和“企业兼并市场”。
出处
《广西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1989年第1期7-9,共3页
Journal of Guangxi Commercial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