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物价总水平持续上升,近几年这种势头大为加剧。根据国家公布的资料,零售物价总指数的上升情况是:1985年8.8%;1986年6%;1987年7.3%;1988年上半年11.9%;四年平均在8%以上。在“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中,物价总水平大幅度上升的这种局面,可以有较大的缓和,但在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仍然会保留相当大的上升幅度。物价总水平大幅度上升是由多种主客观原因促成的,但不论原因如何,它对经济运行都将产生逆性反应。这种逆性反应不但会冲击人民生活,而且会影响企业的正当经济利益和价值运动的扭曲、变态反映,使经济秩序混乱,影响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出处
《会计之友》
1989年第4期20-21,共2页
Friends of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