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许多企事业单位对探亲路费的管理实行了改革,出现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办法,比如:允许直系亲属探职工;对探亲路费实行以领代报、超支不补,结余归己等等。但在实践中,有些办法不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都无法解决的问题。 1985年初中央组织部财务处根据中直管理局转发的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中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探亲路费报销问题的通知》,实行了探亲路费包干管理的办法。其主要内容是:按规定计算出探亲路费,发给个人包干使用,直接作经费支出处理。
出处
《会计之友》
1989年第6期26-2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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