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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乡土地理一般指区域较小的综合地理。国家教委颁布的全日制中学地理教学大纲中规定“乡土地理限于本县(市)地理”,故乡土地理目前研究的对象主要是县(市)一级范围的地理环境与人地关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是地理学研究的基础,因为只有把各个小区域研究清楚,才能获得地域全貌的概念。
机构地区 苏州市地学会
出处 《苏州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9年第S1期1-1,共1页 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Suzhou:Social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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