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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境的哲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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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 现在有人把环境作为一个哲学范畴引入认识论,把环境定义为:“是主体活动赖以发生和进行的各种条件的总和。”这样,环境被解释为作为主体的人以外的客观现实,即作为客体同主体活动相对应。按照这种说法,主体性只属于人,而环境只是被认识或被改造的客体,相对于主体来说,环境和客体毫无二致。马克思的确提出了人同环境的对立。一般地说,人同环境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人只有在认识了客观环境之后,才能对客观环境起反作用,也就是说通过实践来改造环境。但是。
作者 粟石恒
出处 《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9年第2期65-70,共6页 Journal of Changsh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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