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早期的诗歌理论,自春秋战国时代的孔子、孟子,至汉魏以降的卫宏、刘勰、钟嵘,大抵采用“逻辑思惟”的方法,“以文论诗”为传统。到了盛唐时期,杜子美(甫)另辟蹊径,打破了这一传统,开创了“以诗论诗”的新体制。所谓“诗”,即指近体诗中的“绝诗”,所谓“以诗论诗”,就是通过绝诗,以“形象思惟”的方法,对诗歌的性质、内容、体裁、作用、手法等有关问题,
出处
《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9年第3期30-34,共5页
Journal of Guiyang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