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职权是领导本乡的经济、文化和各项社会建设,做好公安、民政、司法、文教卫生、计划生育等工作。最近笔者对我省几个县的一些乡镇(特别是在贫困县区)进行调查发现,实际状况与规定相差甚远。一些乡镇政府除了计划生育管理权、宅基地审查权以外,其它职能很少发挥。为什么会产生这种状况?通过调查,我们发现主要有这样几个原因:
出处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1989年第4期58-60,55,共4页
Journal of Shanxi Provincial Committee Party School of C.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