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推动国务院颁发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设备管理条例》)的贯彻执行,我委生产调度局于今年第三季度,分别邀请国务院二十九个部门(行业)主管设备管理工作的同志进行了座谈,又在内蒙古、甘肃、江西和湖南分四片召开了二十八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西藏、海南)和九个计划单列市经委、计经委等单位参加的座谈会,重点检查了各部门、各地区贯彻执行《设备管理条例》和制订实施办法的情况,交流了经验,研究和部署了下一步的工作,现通报如下: 一.部门和地区制订《设备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进展情况。 按《设备管理条例》规定,各部门、各地区应当制订本部门、本地区的实施办法。到九月底止,国务院有关部门已完成并颁发了实施办法的有机械、电子、林业、纺织、航天、电力、石油、商业、卫生、医药、建材、有色金属等十三个部门(行业);正在修订、计划年内完成的有化工、煤炭等十二个部门(行业);轻工、民航等四个部门行动较迟。地方已颁发实施办法的有广东、陕西、宁夏和天津;正在拟订可在年内完成的有辽宁、河北、
出处
《中国设备工程》
1989年第1期7-8,共2页
China Plant Enginee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