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生产劳动中因皮肤污染毒物而致中毒者也较常见。有机磷化合物,芳香族的硝基氨基化合物,金属有机化合物,苯及其同系物,氯化烃类等,均易经人体皮肤吸收引起急性或慢性中毒。60年代初,上海市郊农药中毒原因有71.4%由皮肤吸收而引起。某些毒物在车间空气中的浓度已明显降低或低于最高容许浓度,但工人皮肤污染十分严重,毒物经皮吸收是引起慢性中毒的主要原因。关于控制生产性毒物皮肤污染的卫生标准已见报告,但品种很少,制订难度较大,实际使用价值尚需探讨。
出处
《环境与职业医学》
CAS
1989年第4期29-32,共4页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and Occupational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