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文,史称“官文书”、“公牍”,是指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各社会集团在自己的工作活动中为处理公务而形成并使用的文字材料。公文的种类(简称文种),按198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有十类十五种。我院所用的公文,一般都是具有通行性质的公文,用以指挥工作、请示问题,报告情况、记载活动、联系事务等等。常用的文种有决议、决定、报告、请示、通知。
出处
《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9年第3期109-114,共6页
Journal of China West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