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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唯物辩证法范畴排列次序的一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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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唯物辩证法范畴在当前流行的几种哲学教材中,其排列次序各有不同。到底怎样排列唯物辩证法的几对范畴,才更合理、更科学呢?笔者的意见是:在形式和内容、现象和本质两对范畴中,把形式和内容一对范畴排列在现象和本质一对范畴之前比较合理、比较科学。首先,从形式和内容、现象和本质的含义看,事物的内容是指构成事物一切要素的总和、整体,形式是指构成事物内容诸要素的内在结构或外部表现状况。而本质是构成事物诸要素的内在联系,现象则是事物的外部特征,即这些特征的外部联系。
作者 曾翠云
出处 《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9年第4期92-93,共2页 Journal of China West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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