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锯切木材时,产生大量木屑,俗称锯末。据某研究所资料,每加工1M^3木材,约产生锯末0.12M^3,占原材的8.33%左右。可见锯末是木材加工主要剩余物之一。木材加工厂中,因锯末堆集占用了厂地,容易流失、腐朽、污染环境,处理不慎亦发火灾等等,已成为综合治理的难题。大部做了燃料实际上,锯末是可以利用的,并非废物。国内外均有利用锯末的先例,例如苏联,早已在刨花板中渗入40%的锯末做为表层复面材料。
出处
《木工机床》
1989年第1期36-38,共3页
Woodworking Machine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