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提出:“要加强教育事业的管理,逐步建立系统的教育评价和监督制度”。国务院办公厅(1986)69号文件指出:“国家和地方逐步建立基础教育督学(视导)机构,负责对全国或本地区范围内义务教育的实施进行全面的视察、督促和指导,要协同当地政府处理有关实施义务教育的各项问题。”国家教委于1987年2月建立了督导司。
出处
《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1989年第3期31-33,共3页
Journal of Liaoning Educational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