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的廉政建设问题也成了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人们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设计了多种方案。然而,肃贪廉政、唯法为治。健全法制,方是廉政建设的关键所在。 自从人类社会进入文明时代起,经历了漫长的从“人治”到“法制”的演变过渡,直到资本主义社会,比较科学的法律才逐步为人们所认识。古希腊政治家亚里士多德早在公元前三、四世纪就曾论述了法律的必要性。他说:“法律是最优良的统治者”。认为法律是经过众人和多数人的经验提练而制定的。法律是没有感情的智慧,因而“法治”具有一种为“人治”等所不能的公正特点。而“人治”
出处
《兰州学刊》
CSSCI
1989年第4期76-80,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