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编高中课本第一册(以下简称“课本”)关于“注意古字通假现象”的论述,举例有失严谨,致使条贯纹乱,论证矛盾。课本指出:“通假,指的是古书上音同、音近互相通用和假借的现象,课本里把一些古今字也列入这个范围。”接着分别介绍了“通用”、“假借”和“古今字”。最后强调:“通假字中只有一些通用字和古今字可以互相通用,至于假借字只能是甲字通乙字,而不能倒过来把乙字写成甲字。如‘蚤’通‘早’。但‘早’不能写作‘蚤’的通假字。这是应该特别注意的。”仅就此段文字而论,固然无懈可击,但将这些“应该特别注意的”话同前面关于“本有其字”的“假借”
出处
《教学与管理(中学版)》
1989年第3期22-22,16,共2页
Journal of Teaching and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