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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保护野生动物法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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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国外保护野生动物的立法为了保护野生动物,世界上许多国家制定了保护野生动物的综合性法律,如:罗马尼亚、蒙古、联邦德国颁布“狩猎法”,苏联颁布“动物界保护和利用法”,泰国颁布“野生动物保存保护法”,匈牙利颁布“森林和野生动物法”,日本颁布“鸟兽保护和狩猎法”,澳大利亚颁布“国家公园和野生动物法”。有的国家还制定了一部分野生动物或特定野生动物的专门法律,如:美国制定有“濒危物种法”,“海洋哺乳动物保护法”、“迁徙鸟类保护法”、“海豹保护法”、“鲸类保护法”、“秃鹰和金鹰保护法”,澳大利亚制定“鲸类保护法”。
作者 徐军 王洪杰
出处 《野生动物》 1989年第4期3-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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