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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与创作漫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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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创作是音乐艺术存在的前提,表演则是音乐艺术赖以传播的手段。本文拟就这两方面,并结合目前音乐实践的一些情况,谈谈自己粗浅的看法。一、表演要力求简洁我们常说去听音乐会,可见,音乐会强调的是一个“听”字。舞台上的演奏(唱),是对作品进行的二度创作,它不同于用眼睛看的舞蹈、杂技等。音乐会的表演虽也要求画面的美感、视听觉相对的统一,但主要的还应是对音乐内涵的挖掘。由此而来的问题是:器乐的表演究竟如何算美?我认为演奏上一切外在的形体动作都是为了更好地表现。
作者 王建欣
出处 《音乐学习与研究》 1989年第1期20-2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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