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7年7月,苏联公布了《关于完善我国银行体制和加强银行对提高经济效率的作用》的决定,提出建立以苏联国家银行为中央银行,多家专业银行为骨干的新的金融体制。新体制从1988年开始实行,共有6家银行。苏联国家银行是主要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另外5家专业银行是:苏联对外经济活动银行,苏联工业建筑业银行,苏联农工银行,苏联住宅公用事业和社会发展银行,苏联劳动储蓄和居民信贷银行。下面仅就苏联劳动储蓄和居民信贷银行的居民信贷业务作一简要介绍。苏联劳动储蓄和居民信贷银行简称苏联储蓄银行。
出处
《华北金融》
1989年第2期35-37,共3页
Huabei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