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四、中国档案分类法的结构中国档案分类法适用于建国以来形成的各种档案的分类。由于清代档案、民国档案以及革命历史档案具有许多不同于建国后档案的特点,所以另行编制清代档案分类表、民国档案分类表作为分类依据。中国档案分类法由编制说明、基本大类、主表、辅助表四个部分组成。下面将各个部分的主要内容做一简单介绍:(一)编制说明编制说明是对分类表基本、全面的介绍,它包括:编制目的和适用范围;编制原则;基本类目的设置及序列的理由;对各种分类问题的处理方法;标记符号;注释以及分类法的管理等。在使用分类表时,要先看编制说明,以便对整个分类表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出处
《山西档案》
北大核心
1989年第2期44-47,共4页
Shanxi Archi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