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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改革新理论的探索者——厉以宁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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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规范化的产权关系与非规范化的承包制结合关于目前普遍推行的承包制,厉以宁认为,它是目前条件下对现有企业的一种可行形式,它还需要不断完善,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它还是一种十分重要的企业经济形式。但是,承包制还不是一种最理想的企业经济形式,眼下价格不能大动,所以承包就一定不能采取规范化的形式,非规范化的承包制可以绕开价格不合理的难点,按行业企业定基数,这样。
作者 周为
出处 《中国经贸导刊》 1989年第10期28-29,共2页 China Economic & Trade Hera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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