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政策信息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8月31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1989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通知》。《通知》说,今年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从9月份开始到年底基本结束。检查的范围,包括国营企业、集体企业,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在1989年发生的违反财经法纪问题和1988年发生而未检查纠正的违反财经法纪问题。这次大检查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各项应交财政收人。(二)各项预算外资金。(三)
出处 《中国经贸导刊》 1989年第19期31-31,共1页 China Economic & Trade Herald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