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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情理相融的清代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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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谢觉哉同志曾经说过:“前清状词有格式,不得过三百字,所以状词另有风格,非专学不能为。”又说:“为要使讼词速结,冤屈得伸,对于做状词是应该研究的,特别是做律师的人。”
作者 曾庆华
出处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1989年第1期50-51,共2页 Journal of Guizhou Police Officer Vocational Coll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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