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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 有些人不懂得书写法律文书(如民事拆状、刑事自诉状、上诉状、答辩状、遗嘱、合同和证据等案件材料)的字迹材料要求,使司法机关在受理的各种案件材料中,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是用圆珠笔、纯蓝墨水,甚县红墨水和彩色笔等字迹材料书写或复写的。当这些不规范的文书材料需要入卷归档时。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1989年第4期46-46,共1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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