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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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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初中,在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之前,属志愿教育,在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以后,属强制教育、普及教育。初中职能上发生的变化,并没有引起人们对初中在九年制义务教育中地位的足够认识,结果是,初中教育不适应九年制义务教育需要的现象十分突出。其一,招生不适应,小学、初中两个学段衔接意识淡薄。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实施,给初中招生赋予新的意义。初中必须主动地接受全部小学毕业生进校。由于意识得不到强化,新的招生意义不明确,初中只是被动地让小学毕业生进入初中,对究竟有多少普及对象应进初中入学心中无数,对个别不愿进初中学习的普及对象更是任其自然,缺乏搞义务教育要求在招生同时做好属初中普及对象的建册工作,缺乏对普及对象在第一学段全面情况的了解,缺乏对个別不愿读初中的普及对象的入学动员。
作者 徐显明
出处 《人民教育》 北大核心 1989年第6期32-33,共2页 People's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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