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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1989年第12期43-44,共2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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