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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与“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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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音乐”的作用是什么?众说纷纭。主心说者认为“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主教说者认为“可以善民心”,“正其乐而天下顺焉”;主性说者则说:“乐行而志清,耳目聪明,血气和平”……。然而,无论“心”也罢,“性”也罢,都是一种感情的升华,都未曾离开一个“情”字。拉威尔说得很直接:“我认为伟大的音乐总是心灵的、情感的流露”。刘勰提出的“物我两忘,物我同一”,已然是把“物”与“我”(客体与主体)都融汇到情感之中的地步了。所以可以说,音乐是以“情”为根本的,是以“情”
作者 郭兆胜
出处 《音乐世界》 1989年第10期32-33,共2页 Music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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