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增强企业活力,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几年来,围绕这一中心环节所进行的政革,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企业自主权,调动了企业经营者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企业出现了生机和活力,保证了社会经济效益的不断增长。然而,企业活力要增强,却由于企业内外许多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诸如企业内部长期形成的“小社会”,其职工隐性失业问题日趋严重等障碍,致使企业蕴藏的人的巨大潜力远未得到充分发挥。我们应重视这一问题,并采取措施逐步解决。笔者试结合湖南省津市市的实际情况,就妥善解决企业职工隐性失业问题,谈点粗浅的认识。
出处
《区域经济评论》
1989年第1期37-39,共3页
Regional Economic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