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拙文《论戏剧的通俗性》(《安徽新戏》1989年第二期)发表后,有的同志说它是从美学角度来谈戏剧通俗性的。这自然是过誉之词,实际上我是一个美学的盲人。但由此倒提醒了我:戏剧的通俗性中是否含有“美”,通俗要不要追求美?还真是个陌生的论题。讨论它,不仅具有理论的价值,更具有现实的意义:不致在重视戏剧通俗性(尤其是通俗戏剧)的时候因忽视“美”而滑向低俗的泥潭。因而,虽自知浅薄,却难抑一试之情。老舍先生说:“美虽不同,但必须美。”“通俗性”既然是戏剧的基本艺术特征之一。
出处
《剧本》
北大核心
1989年第10期27-31,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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