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绘画艺术,这一人类最早地显示自身本质力量的艺术品类,从发现公元前一至两万年的旧石器时代的《阿尔太米拉石窟壁画》(西班牙)和《拉斯科洞窟壁画》(法国)算起,到今天,也已有两万多年的历史了。随着近代人类认识世界,认识自身的能力和科学技术、艺术思维的迅速发展,其绘画形象,在多种因素的合力作用下,是那样地五光十色、琳琅满目了! 艺术理论家们曾在这绚丽多姿的绘画形象中,寻找着其构成的规律和特点通过对不同品种和样式的艺术形态分析,得出:绘画形象,乃客观“物”和创作主体“我”以及艺术形式之统一的结论。这一归纳,对近两个世纪以前中外优秀的绘画形象来说,是比较切合的,带有规律性的。可是,对西方自十九世纪下半叶以来的、以巴黎为中心的西方画家。
出处
《南方文坛》
1989年第3期35-39,共5页
Southe1rn Cultural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