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部1989年9月2日发出《关于取消因公临时出国人员个人兑换自由外汇规定的通知》:(1)财政部、外交部(84)财外字第610号文件从1989年9月10日起停止执行;(2)凡比照财政部、外交部(84)财外字第610号文件规定制定的其他出国人员个人兑换自由外汇的规定,同时废止;(3)临时出国人员个人已兑换了自由外汇而在1989年9月9日尚未离境者,应一律退回。
出处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1989年第19期23-24,共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xi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