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国古代的各类文体中,以赋的地位最为特殊。一方面,它有如诗歌,讲求声韵与形式的整饰;另一方面,又如散文,句型自由,无格律的严格限制。这样的文体,宜于状物叙事、抒情说理,兼具着诗歌与散文的表现功能,事实上又是两者间的综合性文体。后人以赋为之命名,显然与它的上述性质有关。 赋这个词与文学发生关系,最早见于《周礼·春官》:“诗六教,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郑玄注云:“赋之言铺,直铺陈今之政教善恶。”《诗小序》亦云:“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诗小序》对风、雅、颂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