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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杭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布告 第四号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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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确立革命秩序,保障社会安定。特颁布命令如下: (一)国民党。三青团,青年党,民社党及其公开和隐蔽的特务机关等一切反动组织,着令即日解放,停止任何活动,本会对于各种组织人员,一本首恶者必办,肋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之政策,从宽处理。倘敢继续进行活动阴谋破坏者,一经查处,定予严惩。 (二)蒋匪散兵游匪还乡团员等,限布告后迅速自动向本市各区政府交出其所行武器,弹药及军用物品等,安分为民,违者严办。对上述份子,一切市民均有检举之责,检举属实者有奖,有意隐藏包庇者处罚。
机构地区 主任 副主任 副主任
出处 《浙江档案》 北大核心 1989年第4期7-7,共1页 Zhejiang Arch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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