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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农村的婚姻与家庭考察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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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家庭是社会生活和经济活动的基本组织单位,人类发展中曾以家庭为单位占有生产资料,组织生产劳动,实行产品的分配、交换和消费,生息和繁衍后代。社会生活离不开家庭,家庭是社会生活的细胞。而家庭又是以婚姻和血缘关系为基础,由平行的夫妻关系和垂直的父(母)子(女)关系组成,正如《易·序卦》所言:“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即“合二姓之好”达到“上以事宗庙,下以续后世”之目的。就是说,婚姻从形式上看是男女两性生理上的结合,而本质则是一种特定的社会结合,是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婚姻与家庭的变迁不仅反映了政治经济的发展和文化习俗的变异,而且涉及到伦理道德、社会意识和心理学等许多领域,是社会的缩影。一九四九年,新中国成立,旧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基础被彻底推翻,文化意识和社会习俗因之而产生了很大变化,延续近三千年的婚姻与家庭制度亦伴随着一个个政治运动,在每一个历史时期表现也具有浓郁时代气息的特征。经济在发展,政治在进步,社会在前进,作为社会生活细胞的家庭与组成家庭之先导婚姻自然而然地也在向完善的方向发展。
作者 贺军平
出处 《唐都学刊》 1989年第4期74-82,共9页 Tangdu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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