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流通领域改革了按行政区划、行政层次统一收购和供应商品流通体制,这个做法是正确的,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但在实际工作中不分主次地提出国营、集体、个体一起上的方针,在批评国营商业“僵化”,要对它“置于死地而后生”的同时,对个体商业和私营商业却强调“扶上马,送一程”,并予以种种优惠条件,造成事实上的不平等竞争,使国营商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不仅如此,在“不要国营商业对市场负责”和“能放的放开,不能放的搞产销直接见面”的指导思想下。
出处
《江苏商论》
北大核心
1989年第8期42-43,共2页
Jiangsu Commercial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