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海安县国防教育走上法制轨道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为了使国防教育有章可循,便于检查和督促,我们从去年年初以来,会同海安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一起作了积极探索,注意在运用行政手段组织全民国防教育的同时,发挥地方性法规的威力,即制定了《海安县全民国防教育实施办法》,并提请县人大正式讨论发布。这项地方性法规实行后,全县各级领导依法组织国防教育,每个公民依法接受国防教育,从而促进了这一教育经常持久地开展,在社会各个阶层的落实。
出处 《中国民兵》 1989年第4期9-9,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