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能效标识制度的实施
2004年8月,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第17号令),规定自2005年3月1日起,在我国正式实施能效标识制度。在2008年实施的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中有3条条款明确规定了能效标识制度的内容。我国能效标识制度以发布产品目录的方式确定产品实施范围,国家统一对目录所涵盖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能效标识制度。到目前为止共有四批15类产品纳入标识制度实施范围,计划干2010年将能效标识实施范围扩展到20类产品以上。
出处
《标准生活》
2009年第2期24-27,共4页
Standard Living